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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问题

其他 2015-10-18 21: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到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你好,向房管局反映下情况
  •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 评估表当时是由房地产管理局自己评估的,应该以房管局 为被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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