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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10月13日通过**网公司(中介公司)与秦某(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57万元的价格对其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某房屋进行购买。并与搜房网签定了有偿的保障服务协议,由**网对卖方的房屋信息进行核查。2015年10月26日,**网通知我房屋没有问题,让我对卖家支付了18万元定金,用于支付卖家欠银行的抵押贷款。2015年11月1日,**网通知我,卖家的房屋于2015年10月19日已经被人(债主)申请查封,卖家欠其50余万。**网表示不予承担责任,认为保障协议与购房合同签署前房屋是未被查封的。我认为我有偿与**签订保障服务协议却并未得到保障。19日被查封的房产,26日还通知我去交钱,是未能尽到协议义务。我该怎么办?而且现在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卖家已经违反合同,隐瞒房屋和负债情况进行交易,并在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不告知我,收取我18万定金,并找了一家垫资公司,进行了房屋过户公正,垫资了20万。用于偿还银行抵押贷款,避免了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对其房产进行处置的风险。我能否告起诈骗?卖家现在一身是债,明说没钱还,让我去告他,反正没钱。根据合同内容,卖家需承担违约责任为房屋总价的20%并双倍赔付定金,共计48万。我该如果才能拿到应得的钱。如果我去告他,法院判他进行赔付,,在有债主(欠其50余万)查封了房屋,垫资公司(欠其20万)也告他,加上我,3方各自对房屋进行查封的情况下,我能享有优先赔付权吗?能拿回我的钱吗?

其他 2015-11-16 12: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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