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们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350,但是我的合同上签的是800,请问这合法吗?我在这里工作两年了,大学毕业后就直接来单位上班,实习期八个月,都是发的800工资,转正后还是800,交了五险一金后发到手400,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20-09-14 07: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的这个行业的工资是多少呢,只要不低于您的这个行业工资的百分之80就不违法
    【追问】我在电视台工作,也不知道这个行业工资是什么标准,但是全公司就我一个人工资没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一定违法的,但是既然您公司的人工资都高的话,您的这种情况工资是不合法的
  • 这个是不合法的。您的实习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您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反映情况
  •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 关于实习期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没有确定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是实习,那就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多久都可以。
    但如果是试用期,那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来设置试用期,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
    社会保险的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单位缴交的,一部分是个人缴交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其实包含了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内。
    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能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领取的工资是可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