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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个朋友因家里拆迁父亲将新购的房屋登记为子女名下了,但没有房产证,但父亲是因再婚后拆迁的,这个是否属于父亲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再婚的女方属外阜人员现因要落户在父亲的住址,这是否对房屋的产权或者后续的继承享有有什么权利。谢谢!

其他 2017-04-26 20:1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是共同财产,您父亲能处分他那部分的财产,您也可以继承您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建议您电话咨询律师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如果拆迁的那个再未拆之前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就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写在子女名下继母无权继承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 您好,根据案情而定
  • 1.再婚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96年之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过公正,在发生纠纷后,如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前公证并不能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只能使你获得不少于一半的房产。这需要结合你妈妈去世时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属于你,则必须保证你父亲最后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给你,有效遗嘱包括:如果有公正遗嘱的,最后份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份有效的自书,口头等遗嘱为准。
  • 男女双方再婚时,子女均成年,所以没有建立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继母的财产,只能继承自己亲生一方的财产。所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所有,由其女儿继承。男方和女方的其他财产要区分是否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由各自子女继承。主要涉及到举证。
    关于第二问题,双方子女在父母身亡后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至于是否迁走户口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女方女儿可以不迁。
  •   再婚多少年,都不可以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拥有的婚前财产。除非夫妻俩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
      夫妻离婚时,需要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确定的。
  • 被拆迁的房屋是父亲再婚前的财产吗?如果是,并且再婚妻子的户口也不在这里,则拆迁所得的房屋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婚后把户口迁入,对房屋的产权影响不大,继承方面主要是看是否有遗嘱,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妻子是有继承权的,因拆迁和继承问题非常复杂,建议电话咨询。
    【追问】不好意思!我这会儿不方便打电话说,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拆迁的,拆迁时有她的平米数,而且拆迁后两年就要把户口迁过来了,这样回有什么样的影响?父亲到是可以立遗嘱,但父亲万一要现没,那这样回不回发生什么变化?谢谢!
    【回答】拆迁所得的房屋有再婚妻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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