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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店里上班了三个月,是做手机批发的,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了,十月十号走的,十月十六号给我发的九月份工资,说押金到下个月才会给我发,但是到时间了也没给我发,我打电话问,老板娘说是之前我走的时候出给市场有一家20台手机,然后人家跑了,货款没有追回来,意思就是说押金就押在那不给了,首先声明,我的职位仅此就是前台,就是市场有人去拿货,我出给他们,这是我的职位,市场有帐期,有的三天,有的是五天,而跑的这一家也有规定是三天帐期,而且我们有专门收账的财务,现在告诉我他们说这是经我的手出的,我有责任,说货款追回来就给我发,追不回来就不发,但我总觉得亏,我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了,到发押金的时候我打电话问为什么没给我发才给我说的,分明就是不想给我发,我就想问下,这个有我的责任吗?如果有,我还要赔这些跑掉的货款吗?我还能不能要回我的押金,

其他 2017-04-25 19: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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