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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是父亲向当地大队养殖场购买一个破旧仓库作为两老居住和静修,当时以父亲名字跟养殖场签订了个人买卖契约,后来父亲病故,母亲一人居住,93年大队要求统一登记土地证,就由母亲名字登记,过几年后母亲决定出家修行,因一人居住过于孤单,就向当地宗教局申请为个人修持的家庵,允许附近居民一起念佛静修为伴,因现在为了继承产权问题,法定起诉,其中共有人以高价收购这房屋财产,收购后此房屋能过户吗?急!急!

其他 2010-12-24 05: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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