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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杭州滨江区的。我父亲的房子拆迁(所拆迁的房在我继母来之前已有,应为婚前财产)。我父亲与继母一直在安置房居住,暂未分房。我父亲于2010年6月份因病去世,我父亲在离世前,由我表哥代书,我三伯见证,写下了遗书。主要内容是,村委存放的拆迁款57000多元都归继母,其他现金及存款都归我们三人均分。我父亲50平米的指标(滨江分房按人头计算,每人50平米)折价30万由我继母优先买,她不买的情况再由我姐妹两人买或买给别人,卖房款三人均分。按理父亲过世,我们就有权继承财产,但我继母却因自己一时筹不到买房款,而一再拖延时间,到现在已经大半年了。我们觉得她已经侵犯我们两姐妹的权益。她想买房却没钱而拖着,我们姐妹要买,她又不同意。还有我父亲的存折及身份证等一些有效证件她当时一看我父亲身体不行了都早早藏起来。说没有我们的份。我三伯作为见证人,却并没有站在一个公正的角度上为我们协调此事。还数落是我们姐妹财迷心窍,急着分我爸的遗产。目前我想上诉法院,然而,我担心作为见证人的三伯会不肯配合,不支持我们打官司(比如写一些相关证实真实情况的材料)请律师帮我分析下。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20-10-14 10:5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遗嘱是否在你们这里?可以起诉要求履行.
  • 父母离婚后 ,财产继承问题: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还活着,不存在继承,因为人没有死亡没有遗产产生,也就不能办理继承。
      父母离异后,一方如果死亡,或者两人死亡。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
      三方继承权利均等,继承份额均等。
  •  婚后继承的父母财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是否要分给对方一半,要看所继承的财产是依照遗嘱指定个人继承,还是无遗嘱办理的法定继承。
      如果是凭遗嘱指定个人继承得到的住房,就属于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候该住房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应证据诉讼分割遗产。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继承遗产,以遗嘱为准。欢迎联系,详细咨询,优惠代理。
  • 你父亲的遗嘱存在问题,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你们可向法院起诉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要看书面遗嘱后才能确定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是无效遗嘱可以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协商不成建议你向法院起诉。
  • 遗嘱你们手上有份吗?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代书遗嘱的话 需要无利害关系人2人做见证及代书人 你的遗嘱存在瑕疵。 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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