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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7年5月份进的某公司,工作至今。从2007年5月份至1010年5月份双休日公司给的是平时上班的1.5倍工资。我到2011年3月份辞职,请问我可以向公司所要以前的加班工资差额吗?

其他 2011-01-06 2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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