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08年6月份进的厂,试用期是一个月,但是到11月份才合同,合同是一式两份,但都被厂里拿走。我想请问一下我可不可以向厂里要回属于我的那份合同,还有没签合同的几个月我可不可向厂支付双倍工资的啊

其他 2008-12-31 0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惠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