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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5日11时,我妻子在工作等待接班的时间段在公司办公室被同事用高压电动仿真 *** 击中右眼,导致现右眼虹膜脱离,现经三个月的治疗后,视力为0.2,事情发生后公司我妻子的工资一直发放,问题一:发放工资时有说这份工资是因肇事人代替了我妻子的工作所得,以后涉及到赔偿时,会算入肇事人的赔偿部分吗?问题2:在公司等待交接班的时间,意外受伤算不算工伤?问题3:治疗需三个月时间,我妻子公司要等三个月治疗结束后,根据治疗结果在定赔偿事宜,我不知到这样是不是会过了工伤申请鉴定时间?问题4:因肇事人是我妻子部门主管,事情发生至今都没有报案,不知到这样会不会在日后进行工伤鉴定时带来不便?题5:我妻子在其公司以工作6年,但是未办理过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在日后申请工伤鉴定时会承认工作事实吗,需要什么证据吗?问题6:如果肇事人无力赔偿,但是肇事人在工作期间持有国家禁止的 *** 械,公司是否有责任?在日后肇事人无力承担赔偿时,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 问题7:这样的案子律师费用时多少,我想请您

其他 2011-01-17 12: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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