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昨晚在KTV包房里面我的朋友被人打伤后脑壳,流了很多血现在已经在医院处理,打伤他的有两个人,是喝酒闹事,我朋友对对方没有造成伤害,后来我报警,派出所的人昨晚抓了那两个人,现在警方还没有解决这件事。但是打人的人和KTV老板有交情,说KTV停业一天,要起诉报警的人,索赔60万。我已经满18周岁,被打者和闹事的人17岁。请问我和我的朋友现在该怎么办。拜托了,谢谢

征地补偿 2016-02-15 19: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报警是你的权利,你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没有任何不妥,KTV老板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你朋友的伤情如果经公安鉴定构成轻伤以上,打人者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一般会立案处理,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你朋友被人身侵权造成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你好,你们被打伤的要医院检查,对方必须承担相关费用及你们的误工费,如对方不承担责任可到法院起诉,如果KTV管理有不到位在或有其它失误,可以一并作为被告起诉。
  • 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
  • 你好,你不要迟到责任的,你属于正常的报警,要求打人的人和KTV老板承担赔偿责任,你朋友可以申请伤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追究打人的人和KTV老板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你好,KTV老板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 你不需要负责人,对方打伤你朋友需要赔偿相关费用,构成轻伤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