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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式的合同,已经工作三年半,但是因为工作的这个部门公司不做了,就要遣散这个部门的员工,我现在工资到手是2800,但是说给我赔偿三个月的工资,给每个月1900,请问一下 这个具体应该怎么赔偿,这样赔偿给我是否合法?谢谢!

其他 2016-02-25 1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满一年是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也算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就算半月工资。 工资是指全部货币工资的总额,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请到劳动局咨询投诉。
  • 七个月工资!
    【追问】谢谢 您好 请问一下 这个工资具体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的 税前还是税后?
    【回答】委托的,可以面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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