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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新建房子建筑面积600个平米,产权人是父亲(现已去世)。我家有三兄弟姐妹,哥哥、姐姐和我(女孩)。新建房子的钱,90%是姐姐出的,我们都没有出多少钱。如果按照继承法,我姐姐是否可以多继承一点房子的份额呢?如果我要姐姐证明钱都是她出的,她需要拿出什么证据。

其他 2011-02-08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已协商签订了一份三个子女平均分配房屋的协议 母亲也在协议上签字盖了手印 并且三个子女共同出钱为母亲买了养老保险。我们签订的这份协议有效么?可以拿这份协议去公证然后办理房屋变更的手续么?变更为三个子女的名字。
  • 如果在出资建房前未签订相关协议,一般会认定该90%的建房款系对你父亲的赠予或借款,出资行为不会影响该房产作为你父亲遗产的分配比例。如果该出资被认定为借款,分配遗产前,各受益人应在获得遗产数额内按照相应数额偿还该借款。个人意见,供参考!
  • 你好,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你姐姐出了较多的钱建了房产的,可适当分得较多的份额,建议你们三方协商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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