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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与几个朋友在沭阳县城买的某小区房子快交付了 一些费用觉得不太合理 1.门窗:1600 合同上写明包刮门窗的 2.天然气开通费:2500 我们是07年10月买的房子 听朋友说国家从07年7月后就停止收取天然气开通费了 3.热水器:2200 合同上并未说明有热水器 4.契税:是按百分之二收的 听说县里优惠应该是按百分之一 5.房子面积未测定 暂收“房子面积×3%×房价” 不知这些费用是否合理 若其中有问题,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 开发商交付房子需具备哪些条件?听朋友说要很多证的 拿房时我们是否可以要求他们出示此类证件 若他们证件不全 我们可否拒绝拿房 之间产生的延后时间开发商是否有赔偿的责任?拿房时我们可否摄像全过程作为凭证? 谢谢!

其他 2009-01-06 14: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合同上注明有门窗,受费肯定是不合理的。燃气费一般是含在房价里,就看合同有没有约定了,按约定处理。热水器如没有在合同上约定,你可以拒绝接受。契税按照国家规定来交。交付房子应当具备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等手续。如迟延交付按照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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