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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作购的工业用地,使用面积、地块范围内部已分开,界址明确,当事人无异议,各自投资建设,按规划建设,房产证已办理在各自的名下,不动产已落地,原来忙于建设,土地没有分开,现因抵押登记没有办成,说是整体一起打包评估,无法体现真正不动产的权益,本人无贷款,造成非常大的困难,请问是否可以把土地分开,真正做到不动产,房地一起走,方便企业经营者呢?

其他 2016-03-05 17: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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