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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你好!请问子女是不是同等有继承权,我外祖父已故,有4子3女,生前把家产(房产:一个老院、一个新院子)分给了儿子,女儿没有。 外祖母在世,平时由两个女儿互相照顾老人最多,大儿子相对其他儿子照顾最多,其中一个儿子对已故的外祖父没有尽孝(外祖母所说),小女儿由于家庭矛盾与外祖母断绝关系。 现在情况:由于平房改造,儿子们都分好几套房子,(给的钱和底商不算),我想请问女儿同样(甚至超过儿子)照顾母亲,家产一点也没有吗? 外祖母说让女儿要套房,可是女儿无权和自己的兄弟要房。老人又说房子都分了,我也管不了了。 女儿们都是比较有孝心的人,即使分不到一分钱也要照顾老人。而分到家产的儿子们有的却不好好看护老人,以各种理由不来照顾老人。 我想问: 1.女儿和儿子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而且都尽孝心,是否可以分的一份家产? 2.已经分了的家产(没有书面的东西),是否可以重新分配? 3.作为女儿不愿意通过法律对薄公堂,来解决家产问题,甚至低要求只要给一套房就行,请您帮我想个办法? 4.实在不能解决,走法律途径的话,走什么样的程序?

其他 2011-02-13 16: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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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女儿与儿子有同样的继承权,可以得到相同的份额。 2、所谓已分家产要看登记情况,如果已经登记则不得再分。 3、可以请律师调解,调解不达成再起诉。 4、走法律途径具体操作,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尤其涉及大额遗产,建议委托律师。
  • 1、先前你父母分家产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 2、如果没有书面的东西,且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认为是没有履行的赠与。 3、如果赠与没有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要求分割已故父亲的遗产。 4、走法律程序可通过继承的诉讼来解决。
  • 法定继承,平分。协商,不行就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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