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一共三人合伙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投入了30万,占30%的股权,但公司平时全权由法人代表一个人经营及管理,我和另一位不参与经营,公司有个会计,但是个兼职,只是报报税而已,平时帐目和现金都由法人代表一个人管理,我们没有开过股东会,也没有报表之类的体现,截止现在他却告诉我们,公司前期运作的时候就已经亏完了我们之前投下去的钱(这里包括设备采购等),而且法人代表现在还是这样跟我们沟通的,意思就是原先投入的钱之前已经亏完了,现在开始我和另一个合伙人不再有股份了,他说他后面又补了钱到公司,现在产生的利润归他一个人所有,我们只能算到亏盈平衡点上,亏完了就不再享有股份了,现在要走可以,想拿回原先投入的资金是没有的了,因为我们不是很懂,所以想请问一下:1、公司亏或盈利我们是否仍然持有股份?2、我们不认可他做的帐目(我们怀疑他做假账,挪用公款),应该釆取何种措施?3、如果我们想撤股,怎样才能保障我们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4、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公司成立 2016-03-16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股份只要没有转让,就始终存在;2、你们可以审计,要求账目公开;3、你们可以转让股份;4、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仍有疑问可联系我。
  • 你们当初有无签订协议?出资凭证有没有?工商登记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如何?
    【追问】谢谢您!您以上提的材料,我们手续都是齐全的。
    【回答】如果手续齐全,建议积极维权,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诉讼。
  • 可以要求查账,根据查账结果再做维权计划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股东对财务帐目是有知情权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