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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3.5年,现在被公司突然辞退,请问公司要给我怎样的补偿?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原工资是3000元 /月,签订合同时合同上规定是850元/月,现在被公司辞退,每月可拿到多少钱的补偿,应该拿几个月的工资?

其他 2009-01-22 13: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应当支付你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以你连续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 提起劳动仲裁。应当支付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 1、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前12个月实发工资的平均数。 2、依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单位应支付你4个月的工资,但如果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你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话,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就再支付1倍的赔偿金。
  • 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如果单位在合同期内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应当属于非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就应当向你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至于补偿金的计算是3.5年应当支付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就是8个月。 其次:至于用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每月收入应当按照你被单位解除合同之前的12个月的综合工资来计算平均值乘以8个月得出总额。 谢谢,如果实在不能自我处理此事的话建议为妥当地律师处理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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