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人(不识字)膝下有两个女儿(均为亲生,其中小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个养子。现老人与小女儿共住一处房产(该房产为拆迁后分得的自建房产,且房产户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女儿,修建房屋所花费的费用均有二女儿一家支付)。多年前该养子结婚后与老人分家,且分家后一直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据听说该养子也在多年前与亲生父母相认),至此老人与小女儿的赡养均有二儿女一家承担。目前老人暮年,请问关于老人与小女儿共同居住的房产,如何规避其养子对其的继承权利?

其他 2016-06-08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