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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您说我有没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我没有实际意义 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不明白哦 ,能否更详细的说一下 还有再请教一个问题 我的所有加班费 是自己去找考勤 工资条 人证吗,我们的人力总监说 他们没有义务为我找寻相关资料,并说我永远告不赢,他说的是对的吗(我每天工作10小时 每周工作60小时,我的劳动合同里写的是每天每天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40小时,从来没有给我补休或做过加班费,但是关于加班的时间我们有手纹考勤,但是他让我自己索证,可是证据在人力的手里 我该怎么办啊 )

其他 2011-04-13 17: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建议找相关人员帮助。
  • 你们双方已经解除了合同,所以合同的期限就没有意义了。你应当自己先算出单位应当补发你多少加班费,这样才能提出具体的仲裁要求。至于证据,仲裁委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单位要面临败诉的风险。当然,这里面会涉及到仲裁的技巧,建议你还是委托专业人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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