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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本人、乙公司 背景: 1、甲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乙公司,支付工程款给乙公司。 2、本人和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由乙公司负责安排,乙公司支付我劳动报酬。 纠纷: 2013年04月01日至今的加班费,乙公司以未收到甲公司工程款、工程未完成等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 证据: 考勤记录。 考勤方式:指纹机打卡+纸质文档签字(文档有40多人的考勤记录) 每日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时间,员工需要在指纹打卡设备上打卡,并且在纸质文档上记录。 纸质文档在甲公司负责人、乙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甲公司保留纸质文档原件,乙公司保留复印件(含双方签字)。 考勤记录有公司管理,本人无法提供。 请问怎样能够最快地拿回本人应得的加班费?

其他 2013-10-20 20: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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