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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昆山本地人,在8月份卖了一套房子,对方交了1万定金,现在我房子不想卖了,想退还给他,中介说还要赔偿20%房款的违约金,我觉得莫名其妙,而且觉得这个数额太大了,如果打官司,怎么才可以让我的损失降到最低?

刑事辩护 2016-09-16 0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把损失降至最低。
  • 你好,如果不卖了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官一般根据买方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前提是双方约定一万元为定金。
  • 你好,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并未不卖房屋没有正当理由的,是不能毁约的,约定了违约金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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