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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爷爷奶奶住的公房,交房钱的那种。以前我爷爷奶奶、我姑妈,以及我们一家住在一起。现在我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房子还是我爷爷的名字,没有变更。房钱一直是我父母交的,我姑妈也已经去世。我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请问拆迁的时候,是否所有我爷爷奶奶的子女都可以参与分割,我姑妈去世后,他的子女是否可以参与分割?

其他 2017-12-09 2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子女的遗产,参与遗产分配。
  • 你好,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各地区也有不同做法,从继承法角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拆迁款;从《城市房屋管理条例》来讲,会涉及承租人去世后,生前一起共同生活的人要取得承租权,需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变更为承租人,不符合条件,就无权取得拆迁款。
    【追问】谢谢李律师的解答。我还有一点疑问,在这个问题上私房是根据继续法,子女都有份。但是公房的话,应该是根据使用情况吧,不在此居住,户口也不在这里的子女也可以参与分配吗?
    【回答】你好,根据继承法的话,只要按顺序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都有份。
  • 从继承法的角度,都有权利主张。如果协商不成一般参照继承法的顺序。可以考虑平均分配。
    【追问】如果是私房的话,是根据继承法,可以考虑平均分配。但是公房的话,房屋所有权是国家的,只是租住,不是应该根据谁住谁交钱分配。其余子女并不在此居住,户口也不在这里。
    【回答】建议协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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