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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08年5月成为**汽车的一名职工,但是干了一个月就辞职回家了,今年又回到苏州工作,但是新公司告诉我与**还有合同在,我去**补办离职手续,发现他们在我入职的时候把我在公积金的身份证号码填错了,造成无法辞职。他们给我的说法是人事已经换了4个人了,他们无能为力。我现在该怎么办,新公司已经给我下通牒了,限我几天时间取消原来合同,我要告他们吗,能告的赢吗?他们那么大的公司。

其他 2011-05-12 12: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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