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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已工作十年以上,劳动合同签到2015底后公司没有给我续签,到2016年12月22日公司开会说因公司要改制,通知我们几个员工如果在12月底办理移交手续,就多发我们一月份的工资。我去问公司老总要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他说这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的,就不用支付补偿金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去申请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其他 2016-12-25 18: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已经工作连续十年以上,如果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思是无理由公司不能够解除合同。现在公司提出解除你们应该补偿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6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6个月不到按半年算,所以您可以要求对方至少1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另外,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可以进行起诉。
  • 去仲裁,提出诉讼。
  •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这种情况你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补偿金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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