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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做了四年了!和我解除合同没同意!最后小领导让我做和公司无关的事情逼我自动离职!比如买饭!上厕所让我送手纸!如果我有这点证据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倍工资离职吗

其他 2017-01-22 14: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追问】问一下!正规的公司签合同法律有没有规定第一次签几年第二应该签多久?还是公司自己有权决定
    【回答】您好,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要看用工单位规定的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公司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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