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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老人(假设A和B),生了个儿子和2个女儿,女儿是嫁出去的,儿子的房子房契上做的是A的户头,有天B突然病逝,A担心有天自己也像B一样突然去逝,就想把房子过户到儿子户头上。而要这样做,必须两个女儿签字放弃继承,因为儿子的房子是A和B的共有财产,A只能决定一半,B那一半必须按继承程序走。这个时候,有一个女儿同意放弃,另一个不同意,并且她也不要房子就是不签字。按法律手段,这里面要怎么做,才可以实现房子的顺利转接

其他 2011-06-15 1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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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 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遗产(房屋);如果A及一女都愿意将自己的份额给儿子,则儿子占有房产八分之七的份额(父亲自己的二分之一份额,母亲的二分之一份额由父亲、儿子、两个女儿各继承四分之一),可以由法院判决房屋归儿子所有,给不同意的女儿相应补偿。有了判决书,就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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