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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房子准备过户给我妈,我妈是外婆和外公的亲生女儿,外公外婆一直由我妈照顾,现比较麻烦,外公和我外婆是二婚,外公有个女儿,和我外公有血缘关系,和我外婆没有。从小我外婆待她不错,亲戚可以作证,可她从来没有尽过赡养二老的义务,外公去世很突然没有立遗嘱,从法律上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一半,也就是说外公那一半从法律上是外婆,我妈,还有她都有份,家里准备可以的话公证处私了。房子估价分给她属于她的那份。我看了下遗产法第13条有写,子女未尽义务的话遗产少分或者不分,尽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对吧?如协商不成,这边申请打官司,对方如果故意缺席那这个诉讼能成立吗?长辈怕烦所以准备私下分给她那一份,我觉得直接打官司的话对我妈这边有利?请教律师这个问题,另外如打官司诉讼费双方都出还是输的一方出?

其他 2017-04-09 1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诉讼费的话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调解的话双方各承担一半。未尽赡养义务举证确实有一些困难,另外多分少分没有一个确切标准,法官根据证据和法律事实进行裁量。
    【追问】邻居街坊亲戚都可以作证对方未尽赡养义务的
    【回答】那您可以举证
  • 对方缺席,法院可以做缺席审判。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打官司,无论对方缺席与否,法院都可以判。诉讼费用原告预付。继承案件,最终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 1、被告缺席不影响判决;2、你可以主张诉讼费由对方承担。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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