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本人是回迁户,也就是该二手回迁房的房主,该合同中的卖方。2.两三年之前,我与买房者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当时新房产证书并未下发。现在新房产证马上就可以拿到了。3.买房者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这里的分期付款不是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而是先给我首付,然后在每年规定的日期结清利息,并在三年内结清尾款,等到新房产证书下发后,结清尾款和利息后方可过户。4.买房者和她儿子合开房地产中介所,是一个小的、类似于私营个企的中介所,至于有没有营业资质我不太清楚。5.该房产的交易没有请任何中介,我与买房者直接联系。6.签完合同过了一段时间后,买房者又不想买这个房子了,于是她私自将还未结清房屋交易款、还未过户的房子转售给第三人。7.她转售给第三人之后,与我协商能否直接过户给第三人,这样能为她节省一笔过户费。8.我对她说你私自将房产转售给第三人,这是违反合同的,倒卖行为也不合法,理论上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不会与第三人联系,但过户时我暂且默许直接将房产过户给第三人。问题一: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直接将房产过户给第三人?买房人和被过户人能否不一致?有没有什么风险?需要在原合同上签署补充协议即可,还是必须重新签署新合同?9.后来她以市场贷款利率下降为由,向我协商降低合同中规定的分期付款的利率。合同中只是规定了年A%的利率,并未写明是浮动利率还是固定利率。问题二:这种情况是不是默认为固定利率?我拒绝了降低利率的要求,这是否合理?10.合同中写明:“房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税费、房屋过户手续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买方)全部承担,该类费用不包含在本房屋价款之中”问题三:后来我为办理新房产证所缴纳的维修基金费用,能否要求买房者承担?11.签合同之前,置业公司说这套房产面积为B㎡,我与买房者也是在B㎡的条件下确定的房屋总价,并签署了合同。马上要发放的新房产证上注明的房产面积为B+4㎡,合同中并未注明房产的具体面积,只是写明“房屋坐落于山东省××市××区××小区××楼××室;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问题四:能否要求买房者承担这多出的4㎡的价格?12.第三人已经将该房屋精装修作为婚房,并早已入住。合同规定,违约方要承担房产总价的C%作为违约金。问题五:如果以上问题协商不通,买房者或第三人不购买本房屋,那么房屋精装修的钱谁承担?买房者或第三人有权向我索要、要求我承担装修费吗?问题六:如果买房者或第三人取消购买本房屋的话,我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吗?我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房屋居住期间产生的租赁费吗?(可以直接在首付里扣除)谢谢律师帮助!

其他 2017-04-26 08: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