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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主的“委托人”在中介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上只有“委托人”跟我还有中介三方签字,整个合同上没有房主的签字,当场交付了5万定金给”委托人“,有委托人签字的收条,合同要求是:1,首付2.贷款3.余款三部分组成,现在约“委托人”让房主去做资金监管,委托人不同意,要求一次性付清才去办手续。我现在可以解除合同吗?让中介跟委托人给我赔偿吗?委托人签合同时有一份委托书但未进行公证?是不是合同无效?

其他 2017-04-26 2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委托书不公证也可以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支付房款按照合同约定即可,对方不愿意配合的构成违约,你可以主张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来电详询,为你进一步分析。
  • 可以要求合同的相对方进行赔偿,具体需要审核过合同才能确定,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委托书为真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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