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刚怀孕,因有先兆流产迹象,医院出示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不批假,让我要么上班要么辞职(我个人认为是变相辞退),后因不方便去单位,与领导电话沟通说辞职,但辞职手续等我身体好点了再去办,可前天收到单位的上班通知书,让在6月20日去上班,否则以旷工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单位是否侵害了我的合法权利?孕妇有请假的权利嘛?

仲裁 2011-06-17 1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