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5年10月2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至2016年5月期间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其间有叫我写了一份自愿不交社保的申请。然后从2016年6月开始为我缴纳社保至今。但是之前没

其他 2017-05-05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也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但是重庆市某些区的仲裁委,只要是离职前买了保险的就视为依法买了社保的,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追问】我就是重庆的,难道法律还分地方不同而区别对待吗?好像劳动法要求的是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我签订合同之后七个月没交社保,明显就是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呀,难道还不算违法?
    【回答】律师个人意见也是没有依法缴纳社保。
  • 你好: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报警 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
  • 现在以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补偿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追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不是规定了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合同吗?为什么法院不支持?
    【回答】因为解除前已经在购买了
  • 当然可以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