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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薪资下方写了实施细节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试用期六个月,5.20之前仍在试用期,到公司两个月后公司把底薪的10%划为绩效考核并且在此时签了考核同意书,考核不达标就不予发放。现在老板和我说我的业绩考核不达标,劝我走,我能要求补偿吗?

其他 2017-05-09 1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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