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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本人与公司签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公司把我调离了原工作岗位(没有变更合同)。现在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支付我半年多的加班费。我想问一下,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公司说以850计算,因为我们的工资是按本薪加津贴的,合同上也没有祥细的,只是说试用期1100 ,试用期后不低于850。现在公司知道我申请仲裁后,还把我的工资从1500降到850,我要求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不理采。因为仲裁日期要到6月8日,请问我该怎么办。现恳求您的帮助,谢谢! xiaoyan

仲裁 2009-04-01 0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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