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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为一名顾佣司机,在去年9月9日下午车辆院内补胎后发生事故。伤者当天请假己离开单位,在我补胎时,他曾来到我驾驶的车辆旁,我们在车旁还打了招呼,然后走开离开我的视线,轮胎补好后,我发动车辆大约一分钟补充气压,不知何时他又回来了,站在或蹲在车辆右前方(驾驶员视角盲区)我上车看周围没有异常,挂档起步把伤者脚压伤,报警警察到场后,认定我全责,现在伤愈,鉴定为七级伤残,公司为车辆投保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不是不计免赔),员工工伤保险。事故地点上海,伤者原藉盐城(伤者兄弟三人,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小孩未成年)己把我、公司、保险三方告上法庭,索赔1275555、22元(包括所有费用)律师:我要咨询的:(1)认定我全责合理吗?(2)上三种保险赔付金能否达到伤者要求的数额,(3)如果不够法院会判我赔偿。好谢谢律师,请给予指点。

其他 2017-09-30 16: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键看你的车辆商业险买的是多少,超过保险赔偿范围有肇事者承担,复杂,具体情况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
  • 您好!1、是否认定全责以事实为准,可申请复核;2、保险金是否够赔偿要看车辆买的商业三者险保险金是多少;3、如果保险金额不够赔偿,超出部分应由您的雇主即车主承担。建议您详述对方赔偿标准以及事故经过,以便更好地帮助到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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