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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前在单位走道滑倒,骶骨骨折,当时走道被打扫过,有水,无提示牌,现在家卧床静养。请问1.报工伤后,单位是否有权扣发职称奖;2.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3.是否可以向第三方单位物业提出赔偿要求。

其他 2011-07-23 23: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应由公司赔偿。只要发生过骨折就肯定构成十级伤残,只要骨折曾经做过内固定手术就肯定构成十级伤残。如果你20多岁、工资水平一般的话,辞工一次性了断,应赔七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1、应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2、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3、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 你这种情况很难被认定为工伤的。
  • 要求单位赔偿的,不属于工伤
  • 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申请认定工伤 2.待工伤认定后,等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关于伤残等级,具体以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3.按照工伤待遇索赔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我电话或者QQ联系
  •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不属于工伤。
  •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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