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个乡村级小学学校的班主任老师在5.30下班后(学校离家特别近)接到晚班老师电话说一个孩子和班级学生吵架跑了她就回到学校帮助找孩子,在学校教学楼西遇到学生家长,家长情绪激动拥打了这个老师,但没有明显外伤,昏迷了,报案后公安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说家长言语辱骂,取闹逗留,并没有肢体接触,并且此教师是第二天的下午做出的市里医院的:头皮挫伤,前胸后背软组织挫伤,脑膜瘤?占位性病变。

其他 2017-10-17 23: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当时事态应是较恶劣的,公安处罚决定书又是凭何依据断定对方没有肢体冲突,有效的证人证据有么?个人认为医院的诊断是重要证据之一,是有证明力的,在此种情况下,头皮及背部都有挫伤,按常理教师不会去如此严重的自残,学校对此有逃避责任的嫌疑,所以最终教师个人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以上意见,仅作参考。
    【追问】没有任何人看到她挨打,时间相隔一年,公安出的处罚决定没有挨打只是辱骂,我们做为人社局工伤科只能先下不予认定,做法院会判我们输么!
    【回答】你好!看法院对其提供的证据支持度如何,如果老师提供的证据受支持,认定伤害事实存在,工伤认定也就有了依据支持。老师的诉讼受支持,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同样要被推翻,这就看法院的裁决情况了。
  • 你好,建议协商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