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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孙子辈的有继承权么

其他 2020-02-10 06:0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子通常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离世、被继承人的孙子是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目前还在世,可以立下遗嘱安排自己的遗产分配方式。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如果父母辈死亡,孙子辈作为第一位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否则是没有继承权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只有这三种都没有才会到第二顺位,希望能够帮到您。
  • 你好,如果是自己的父母去世了,是可以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 房产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①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②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④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 你好,具体涉及到什么纠纷,如果是继承纠纷,取决于父母辈是否还在世。方便的话,建议来电免费咨询,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涉及什么样的纠纷,可以来电详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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