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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刚刚设立(为开展业务活动),就把全部注册资本(3000万元)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也是3000万元),如此设立子公司妥否?法律上是如何规范的?

公司成立 2017-06-29 03: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册资本,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是: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以零售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3万元。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 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制,现在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
  • 关于公司注册,注册资本有关需要注意的问题:1、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金额
    注册资本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如果一时头脑发热已经写的很大,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那就需要尽快减资;
    2、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没有完全到位前,注意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公司都一定要在汇款时注明“某某投资第三,不到 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资溢价“资本公积”增资。
    3、初创注册资本的限额
    你注册资本实缴已经没有最低限额,且注册资本认缴也没有最高最低的限额。但是实缴注册资本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认缴的注册资本也不要把自己写成“亿万富翁” 有多少写多少。这对公司走向资本市场过程中,认缴资金无法到位而影响融资进程。
    4、注册资本中不可设置不切实际价值的非货币资产出资
    有的创业者会自己琢磨或者听取某些专家的意见,在注册资本中设置自己的持有的某些非货币资产出资,例如著作权、专利权等。认为加大点资产评估值在不掏钱的情况下占有较大比例股份挺合适。但是从实际出发,个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分解动作是个人转让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所以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导致这些非货币资产入账后变成公司资产,正常的话需要分期折旧摊销,变成了公司的成本费用,直接了增加了公司会计报表盈利的负担。
  • 这是典型的抽逃出资行为!公司应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 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可以这么做 但建议不要这么做,全部都到了子公司,母公司还如何经营?连续半年不经营的,要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还要纳税。 得不偿失
  • 你们属于将总公司的全部注册资金转移到子公司的行为,属于公司法规定的抽逃出资行为
  • 不合法。
  • 属于抽逃注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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