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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找在职人员要公司文件(文件有公司制度、成本等)电子档,没有签名或盖章的,收到未使用过未产造成经济损失,现公司要告我,要求我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内容要求我不能透露公司所有东西,这种保密协议合理吗?需不需要签?有没有触发法律?应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7-12-27 09: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离职后要公司的文件的做法是欠妥的,如果外泄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是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否签订,建议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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