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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周六加班,是不是违返了劳动合同法?应该有何补偿?

其他 2017-12-29 1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自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第三,关于周六加班的,这一点要根据您与对方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判断,如果周六不是正常的上班时间而公司要求加班并且又没有安排补休的,那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   按照劳动者的介绍,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5个半月的双倍工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只要劳动者能获取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充分,清晰,通常是可以胜诉的。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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