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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因工伤(脚踝处粉碎性骨折)住院,两个月后,医生说康复可出院,后因走路时受伤处有点疼痛感,到医院复查,医生说没事。最近因疼痛比较厉害又到医院复查,医生说要开刀。说是当时受伤时的部位没有骨头,走路时骨头错位引起疼痛,所以现在要开刀,用螺丝给固定住。现在找原单位要求给予治疗,原单位要我们找医生,到底这我们应该先找谁?这事怎么解决???

其他 2011-08-04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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