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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1月份看好一套二手房于是签署合同购买,当时房屋是租客还在住,对方告知我们租客租赁合同是签署到本年9月份,但是租客因工作变动只租到二月底,提前也给房东说了,所以当时签买卖合同的时候告知我们租客二月底就到期,合同约定收到尾款七个工作日交房。现在首付已经付了也过了户,本周就能拿到新产权。但是我们周末去清点家具租客告知我们现在房东押了他一个月押金,如果二月底房东把押金退给他他就搬走,如果房东扣他一个月押金他就不同意,就继续住到合同到期9月份。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否能要求房东把押金退还租客,因为合同约定是按揭尾款到后七个工作日交房,所以租客问题是需要房东这边提前解决,在我们看来是否他们双方都有违约(租赁合同),所以房东理应把押金退还给租客

其他 2018-02-05 17: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东违约,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 买卖不破租赁
  • 您好,找房东处理
  • 如果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您可以主张房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现在卧室内有一台空调当时约定交房时房东拆走,我们打算拟份协议这样书写 1.空调卖给我们1500元,就不用拆走 2.租客的1500元押金由我们这边买空调的1500元代房东退还给租客 3.租客收到押金后就签字承诺2月底前搬走,和房东之前的租赁合同作废 4.房东签字视为同意我们这边将买空调钱代为支付给租客 5.协议是需要分开签署和房东签一份,再和租客签一份,还是直接一份包含 6.协议名称写成调解协议还是其他,到时几方签字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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