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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12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板突然降工资,概怎么办?

其他 2019-01-08 19:3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单位做法严重违法,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
  • 有权要求按合同履行。协商不成的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是日资企业,老板一直出尔反尔,先是加工资一个月,后面不算加班费,再到现在工资随便给的,
  •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拒绝的,必要时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的
  • 不能随便降低工资。
    【追问】各位律师下午好,公司的老板前几天叫来律师想裁员的,结果律师说他严重违法,把工人的工资都补发了,但是他说要把公司整体转让给别的公司,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申请劳动仲裁。
  •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每月工资金额,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规定:“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原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同时如果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还应当支付克扣工资数目的25%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书面拒绝,老板单方执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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