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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年多了,没有签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现在公司因为这个职位不需要了我应该怎么维护我权益?

其他 2018-03-24 11:2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经济倍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足六个月的补半个月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可获双别工资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并申请赔偿,如果工作满了一年没有签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你好,因为没有合同,所以劳动局不会受理,你只能去法院起诉。你找好你在这个单位上班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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