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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不服怎么办?申请复议或申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复议 2019-10-21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什么案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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