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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房子签了买卖合同,但是房子不想卖了,要赔违约金吗?是夫妻两人名字只签一人名字,有法律效力吗?我们是卖方

其他 2018-07-05 19: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定金合同生效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2)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定金罚则,既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你不卖了,属于违约行为;作为违约行为,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即如果违约应当支付对方多少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金的约定,则不支付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看具体情况,如果配偶一方知道另一方卖房子的有,那么即使有一个人签字,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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