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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在工厂上班连续加了两三个晚上的凌晨两点,发病的头一天晚上加到凌晨四点,第二天中午11点多钟的时候就发现脑溢血送往医院抢救之后在ICU病房住了十天,第十天的时候就抢救无效死亡,现在尸体已经火化。工厂老板出了医药费和丧葬费之后就不再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家属希望老板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私下无法达成共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问这个是算大吗?工厂也从未给员工买过任何的保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死亡报告上面写了高血压三级

其他 2018-08-01 15: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可申请工亡认定。
  • 你好,这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追问】律师,您好,是不是有48小时之内医治无效死亡才算工亡,超过48小时就不算的规定。死亡报告上的高血压三级会影响索赔吗?死者月薪是5500,46岁,有一子成年,女儿9岁,配偶无工作,赔偿额度大概多少呢
    【回答】你好!网上沟通效率比较低,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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