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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母亲健在前就造好了,之后继母户口迁过来,如果我父亲以后去世,继母要把房子分给她吗?私下和继母签放弃继承遗产协议行不行?

其他 2018-08-15 14: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屋属于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有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去世后,你们子女和继母都有继承权,继承人之间可以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
  •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与继母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来说是均分。
    即遗产除婚前个人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半是遗产,与继母进行分割。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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