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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前段时间病重,我一直在医院照顾他,在他去世的时候对我立了一份遗嘱。现在爷爷去世了,不知道老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要有证人在场吗?爷爷这样立的遗嘱有法律效应么?律师会承认么?还是需要什么文书证明才可以的呢?

其他 2018-10-05 1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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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并有2名以上见证人见证。
  • 可以协商解决。
  • 你好,根据你提问的问题,回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您这种属于口头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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